3)第08章 犯罪侧写_《犯罪心理档案·第三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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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我又为各位带来了新的疑问,既然凶手作案是想找回他单纯时期的女儿,又怎么会做出奸淫这样的举动呢?还有为什么在后面的案子里,面对他厌恶的成年女性,他也会产生性欲呢?解答这两个疑问,我要承认一点,凶手那时的确有相当程度的性压抑,但奸尸的重点不在于此,它其实映射的是一种在冲动之下企图强烈占有的心理。也因此,平静下来后,凶手猛然发现自己对小女儿的替代品做了乱伦的举动,才会产生把小女孩塞进衣柜这种表现羞愧心理的行为。可是他突然发现,他掌握了一种更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摧毁和占有的方式,于是在随后的案子中,奸尸便成为标记行为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甚至要比先前以利器毁尸的地位更加重要

  一鼓作气长篇论述过后,韩印略做停顿,让自己稍微休息一会儿,也给其他人消化一下信息的机会。须臾之后,他继续道:

  综合以上以及先前的所有分析,下面我为各位总结一下,凶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本地人,身材瘦小,面容和蔼,个性自卑,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反映到生活中,会给人沉稳、低调、不善言辞、彬彬有礼等富有欺骗性的印象。这虽然能让他迅速从杀人恶魔的身份中抽离出来,但极具暴力性的人格障碍仍会使他在现实中不时显露出反常的举动,比如喜好刀具和玩火,伤害小动物,以及可能被某件事情激怒之后突然大发脾气,等等。

  上面说了,凶手的愤怒对象是他的女儿,可以想象一定是因为女儿犯下了在当时社会环境中不可饶恕的过错,比如因情感问题忤逆父母的意愿跟人私奔了,或者犯罪入狱了,或者生活糜烂,又或者染上吸毒的毛病而这个过错,致使他平静的生活发生严重的负面转折,从而刺激他不断地去摧毁那个时期的女儿,以寻求生活原有的平衡和控制感。那么首起作案,也就是1988年时,女儿的年龄应在进入青春叛逆期之后,相应地,凶手当时的年龄至少四十岁,至今应该六七十岁,同时也表明他有家庭,与家人同住,但可能是单身父亲,或者妻子身染重病,等等。

  凶手住在供电局周边,熟悉供电局内部环境和信息,因此我认为住在家属楼的供电局职工的家属应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同时我认为在作案初始阶段,凶手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应该隶属于冶矿公司系统,他工作成就不大,时间上可能是三班倒。

  关于工作问题,我还要深入地讲讲。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刚刚我所讲的稳定工作,是处于凶手的初始作案阶段,这个阶段大致在1998年年底之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98年对中国工人来说,是极为敏感和多波折的一年,尤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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