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前辈,我们真不是故意的_大道问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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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土飞扬。

  老白用前爪刨;人模样的陆启明和杜云自然得委婉些——用铲子。他们三个不远处,则放着一大坛密封的严严实实的酒。

  杜云自从吃了那只规则红薯后,可算是在秘境中开了荤,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热情洋溢地试过了一切秘境中能用之物。陆启明原本就是经常吃螃蟹的,更对种种珍贵规则无视之。至于老白,秘境中不能用精神力交流,听不懂它嚎叫的意思;但从它的虎脸看,大致也是满意。

  一行人所至之处,黄沙滚滚,妖风阵阵,花残柳败,遍地狼藉——还不够过瘾。

  恰逢杜云酒壶里的酒没了,两个人一商量,一拍即合,就地取材造坛造酒,再运用规则加快酿造速度;陆启明还为这事儿专门钻研了一会儿火之奥义——这对于掌握红莲业火的他而言实在快捷,所以杜云根本没有发现陆启明竟然是现学现卖。

  这种粗制滥造的酒,不知是否是材料太新奇的缘故,陆启明与杜云竟不约而同觉得——好像还不错?

  于是便有了此刻的这一幕——他们制了一大坛酒,准备埋在地下,让它“吸收日月精华”,等他们下一次再来秘境时,再挖出来品品味道。

  不过埋在哪儿,可要好好挑。

  刚好两个人都懂些堪舆之术,便合着找了一块儿四季如春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挖坑。

  中武渐近,埋好这坛酒,再走个大半天,就差不多要到了。陆启明赶时间离开,而杜云和老白却不可能真时刻跟着陆启明。这般,约莫是离别在即的缘故,今日两个人倒是和睦。

  之前几天,虽然没什么敌意,但二人可没少明里暗里“斗智斗勇”——要知道,杜云那个“第三”绝不仅仅是看着好看。

  境界方面,因为陆启明情况太复杂,不好说究竟谁高谁低;但论功底的话,自然是按部就班的杜云要稳的多;而陆启明则胜在“博览”和更快的学习速度。所以一路下来,两个人还真谁都奈何不得谁。

  越难对付,越是惊喜,越是对等。陆启明与杜云二人,虽皆对各自真实身份一无所知,但却又比大多数身边人更认识彼此了。

  一伙人闷头挖着,陆启明忽轻咦一声,道:“下面好像有什么。”他的铲子碰到了某种坚硬的东西。

  “我看看。”入目仍是松散的厚土层,杜云有些不耐烦,可着劲儿往下狠狠铲了一铲子,把硬物之上的泥沙皆刨除,终于露出了一点醒目的白色。

  是秘境之外的东西!

  其实并不罕见;很多修行者死后,随身携带的宝物却不会立刻损坏,杜云就曾经捡到过一柄宝刀,转手卖掉,得了不少钱。但“不会立刻损坏”并不代表能够永远留存,级别越高的宝物,维系的时间便越久,类似于这种莹白,更是难得。

  想起那次的经历,杜云大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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