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章:生死一线间_逆袭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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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旅行那半个月,原来是林东的放风假期,等她一回来,林东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不了,我懒得动。”林东打了个饱嗝。

  “那我和小姨吃大餐去了,拜拜。”班长大人本来还想逗逗木头同学的,但她那边有事,催得紧,只好匆匆的挂了。

  午餐暴吃一顿。

  肚皮沉甸甸的林东决定来个饭后散步。

  看看周围有没有土豪或者绿茶婊之类生物的存在,最好来个特嚣张的那种,增加一点逆袭打脸的兴奋度。

  很可惜。

  走了几条街,林东也没有现目标。

  土豪肯定有很多,但撞在林东手上的倒霉鬼却没有。

  “这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怎么就没有人冲红灯,用七十码的车子撞我呢!”整天想惹是生非,可是奈何怎么也碰不上的林东,唉声叹气的,在他看来,现在兔民们的素质其实提高了很多,要换以前,稍微有点钱的人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

  “狗狗乖,别靠近那,脏。”有个衣着时髦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牵着一条哈士奇走过来。

  “哎,好机会。”林东的心理很阴暗。

  他的想法是。

  假如那条哈士奇要是敢狗眼看人低咬了身边这位民工兄弟一口,那他就当场飚,一把逮住那个女的,给她两个选择,一是让民工兄弟反咬她一口,二是让民工兄弟咬她的狗一口。

  鉴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和溺爱,也许那个女的会作第一种选择。

  民工兄弟当街逆袭白富美?

  感觉好像还不错!

  在林东同学心里yy得很爽的时候,那条一个月的用度就远远过民工兄弟一年收入的哈士奇,用它眼睛的五分之一,轻蔑地瞪了面前几个可怜的生物一眼。那个民工兄弟立马触电那般,整个缩到一旁去,赶紧让出身边的路灯。

  哈士奇大人神态高傲地走上前,抬起后脚,在上面随意地洒一点液体,标上自己的徽记。

  以昭示这里是它的地盘。

  对于一身运动服球鞋满是灰尘纯粹学生模样的林东,哈士奇大人连用狗眼稍微扫瞄一下的兴趣也没有。它的神气就像大公司的老总,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傲慢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林东看了看民工兄弟,又看了看那哈士奇远去的身影。

  忽然有点弄不明白,究竟谁才是人?

  谁才是狗?

  “啊,兄弟,你喜欢吃狗肉吗?”林东觉得也许自己请他吃一顿狗肉煲,可以树立下这位民工兄弟的作为人类的一点自信心。

  “千万别!”民工兄弟一听就着急了,他拦住林东的话头,双手连晃:“在城里你不能说吃狗,不得了,这城里的狗可是不得了的,不是丈夫就是儿子啥的,宝贝得很!千万别提一个吃字,要是让人听到,那麻烦就大了,上次我老乡喝多了几杯马尿,跟我们吹嘘几句狗肉的味道,让一个路过的城里人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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