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荷风_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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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湘迅速回忆了一下灰尘的来源,应该是她打扫累了,抬手擦汗时不注意蹭上去的,也就是说,从进药铺开始,她就顶着一脸灰傻站着。

  怪不得方才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病人眼睛都爱往她脸上瞅。颇感不适的林湘还窘迫地把这种异常归咎为这具身体的颜值高吸人眼球。

  这下丢人丢大发了。

  清丽的眉眼登时垮下来,她泄气地应:“哦,好的……”

  低下头去翻衣兜,林湘的眼皮向下耸拉着,生怕视野里不小心撞见大夫此刻的表情,万一对方在笑话她怎么办。

  日哦,和陌生人刚认识就闹出了这种糗事,真是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然而,刚来古代没多久,林湘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帕的好习惯,所以,掏了半天,她只在衣兜里摸出一把空气。

  她纠结着要不要用衣袖去擦。身上这件衣服布料还挺金贵的,用来擦灰不值得。

  “若不嫌弃,请用这个吧。”

  一旁的大夫适时递来一方素白的手帕,怕她不肯收下,还好言解释:“这是我备来给爱洁的病人把脉用的,每日洗晒,很干净。”

  “好,谢谢。”林湘匆匆接过帕子,使劲往脸上蹭。

  由于心急,老色批林湘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给她递帕的手指根根明净如玉,好似漫画中的乐手一般,骨节分明,瘦削有力,与大夫略显平凡的面容并不搭调。

  擦净了脸,匆匆道声再见,林湘把要买甘草的事全忘掉了,直接从药铺里跑了。

  黑历史,封印!

  在心中默念中二发言,林湘把这段堪称社死的糗事扔进大脑深处的垃圾桶,并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家药铺了。

  理了理衣襟,确定自己衣衫整齐,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不妥后,她叹了口气,脚步向左一拐,去了药店的隔壁。

  这里是她的铺子。去鸣玉坊之前,还是再确认一下自家书店的门有没有锁上比较好。毕竟,决定开业第一天就遇到这么丢脸的事,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惜流芳。

  林湘仰起头,目光于鎏金的招牌上停驻,招牌上的“惜流芳”叁字被书者题得轻巧缠绵、笔意风流,一见便知它的意蜜情浓。可是,爱情这东西,向来是不靠谱的。

  毕竟,戏子和富家小姐之间,终成眷属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可那个戏子还是义无反顾陷了进去。最后,只留下了这么一个相爱过的证明。

  想到这儿,她笑了一下,眼底是淡淡的嘲讽。

  *这章主要修改的是去药铺的理由。最开始写的时候没想过,只是想着让男女主见一见面,后来自己看文的时候,就在思考,以湘湘的性格,她不喜欢的东西,是绝对会躲着走的,周围邻居那么多,问路也没必要挑药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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